律师简介

吴合布律师,浙江省刑事辩护专业律师,系北京德恒(温州)律师事务律师,创始合伙人。

行业职务和荣誉获得2011年度温州市鹿城区律师行业“诚信执业先进个人”、2014年至今受聘担任温州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员、2016年度温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委员会委员、2018年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、担任温州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荣誉。

专业领域:

吴合布律师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,毕业后执业于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、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,北京德恒(温州)律师事务所。至今已从业13年有余。执业期间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、建筑房地产领域的业务。成功办理了大量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刑事犯罪辩护案件,在毒品犯罪、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财产犯罪等刑事辩护业务领域积累有丰富的实务经验。

执业理念:

吴合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,秉承以“受人之托忠人之事,成人之事”为执业理念,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视为最高维护利益。努力珍惜每次委托机会,立信于心,终于委托,敬律师之业,求法律之公,勤勉尽责,仗义执言。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法权益。

吴合布律师用自己踏实、诚信的人格魅力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赢得了当事人和业界的良好口碑!

近几年亲办的成功案例:

1、2011年,担任涉嫌持枪抢劫罪一案被告人徐某某的一审辩护人,最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只认定其中一起,而打掉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另一起持枪抢劫的指控,依法获得从轻判决。

2、2012年,担任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罗某某的委托,温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嫌疑人罗某某进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,介入辩护后,依法提出辩护意见,认为不够刑事犯罪,成功对罗某某取保候审,并最终温州市公安局对罗某某撤销案件处理。

3、2013年,担任张某涉嫌销售假药罪一案,通过积极辩护,最终张某某获得鹿城区人民法院缓刑的判决。

4、2014年,担任被控职务侵占罪案被告人邱某某的辩护人,在邱某某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,介入成功争取取保候审,并认为该案的金额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(6万元),最终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对邱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5、2015年,担任被告人郑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的辩护人,(从其所驾驶的出租车内搜出涉案毒品海洛因267克)辩护人,郑某某被温州中院一审从轻判处无期徒刑。

6、2016年,担任越西籍被告人果基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的辩护人(涉案毒品冰毒为900.24克),甘肃省定西中院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。

7、2017年,担任犯罪嫌疑人谷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(致受害人重伤)的辩护人,瓯海区人民法院最终对谷某某缓刑的判决。

8、2018年,担任被告人李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辩护人,(涉案非吸金额3.73亿),介入辩护后,最终被告人李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。

9、2018年,担任被告人陈某某涉嫌贪污、受贿罪一案的辩护人(涉嫌金额为135万元),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陈某某2年缓刑3年。

10、2019年,担任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电信诈骗一案的辩护人,通过辩护,最终被告人李某某判决缓刑。


擅长领域
  • 刑事案件
  • 合同纠纷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吴合布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德恒(温州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3*********4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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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浙江-温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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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悦开工中心15层(温州市民中心东首)